圖為大陸快艇翻覆后打撈上岸的畫面。(臺灣《中國時報》資料照片)
大陸快艇因臺灣方面海巡艇追逐翻覆,造成4人落海,其中2人死亡,事態(tài)越演越烈,外界一再要求臺當局海巡單位公布當時的錄影畫面,以厘清事實,不料,海巡單位在事發(fā)一個星期后,才通過檢方轉述,“由于當時海巡人員忙著救人所以忘了錄影”。老實說,這種不負責任的說法,根本難以取信外界,反而招致更大的疑團。
一來,根據臺灣地區(qū)《海岸巡防機關海域執(zhí)法作業(yè)規(guī)范》第9條,臺海巡人員執(zhí)行公務時,應隨時照相、錄影、錄音,或以其他方式搜證,以保全相關事證。難道當時海巡艇上的4名人員全都沒有攜帶手提錄影設備嗎?如果真是如此,那么,海巡人員沒有依照應有的SOP執(zhí)勤,同樣必須追究。
海巡艇的任務是執(zhí)行海上安全戒護、打擊不法、維護海疆,常常會碰到爭議狀況,隨時隨地錄影以保全證據,是海巡人員的基本工作,怎么可能會沒有帶錄影設備或帶了不用?
再者,如果確實沒有錄影,那為什么臺當局海委負責人管碧玲不一開始就清楚告訴外界,而是拖到大陸罹難人員家屬抵臺前才匆匆宣布?這當然會讓外界猜測是否是有錄影,只是情況對臺灣不利,所以民進黨高層要求“蓋牌”,干脆推說沒有錄影?
管碧玲幾次宣稱對方是“三無船”,為“躲避查緝”在海上急速蛇行,才會造成翻覆。大陸幸存漁民“遣返”后接受陸媒訪問,卻揭露他們的船是因為與臺灣海巡艇碰撞后被頂翻掉了。對此,管碧玲終于不再否認雙方有碰撞的事實。
管碧玲強調,海巡人員沒有隱匿事實的動機。或許確實是如此,那連日來的謊言究竟是誰要求海巡單位、金門地檢署說的?蔡當局應出來說清楚。(來源:臺灣《中國時報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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